关于签发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
2019-12-23 16:31

     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做法,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自2019年 12月 24 日起签发生物识别签证,中国签证申请人须本人前往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留存十指指纹。以下人员可免予采集指纹:  

  一、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;  

  二、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、公务、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;  

  三、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;  

  四、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。  

  请提前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在线预约,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标准彩色证件照片两张、护照原件、护照首页复印件、申请表、预约单及邀请函等相关申请材料赴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申办签证。  

     

  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

   2019年12月23日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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