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坦桑尼亚副总统办公室正式发布政府公告,对实施“禁塑令”作出详细说明,有关重要问题如下:
一、“禁塑令”将在坦桑尼亚全境生效吗?
答:本次“禁塑令”在坦桑尼亚大陆地区生效并实施。
二、哪些塑料袋将被禁用?
答:“禁塑令”适用于所有厚度和样式的手提塑料袋。
三、哪些类型塑料袋可以被“豁免”?
答:医疗服务、工业产品、建筑业、农业、食品饮料
包装以及废物处理等领域所使用的塑料制品不受“禁塑令”限制。
四、哪些相关行为将被禁止?
答:进出口、制造、出售、储存、供应和使用被禁塑料袋。
五、拥有和使用被禁塑料袋将面临何种处罚?
答:处以3万至20万坦先令罚款或7日以下监禁,或二者并罚。被查处的塑料袋将被没收并以环保方式处理和回收,相关损失由违法者自行承担。
六、制作、进口被禁塑料袋将面临何种处罚?
答:处以2000万至10亿坦先令罚款或2年以下监禁,或二者并罚。被查处的违规进口塑料袋将被退回出口国,相关损失由进口商自行承担。
七、出口被禁塑料袋将面临何种处罚?
答:处以500万至2000万坦先令罚款或2年以下监禁,或二者并罚。被查处的塑料袋将被没收并以环保方式处理和回收,相关损失由违法者自行承担。
八、储存、供应和分发被禁塑料袋将面临何种处罚?
答:处以500万至5500万坦先令罚款或2年以下监禁,
或二者并罚。被查处的塑料袋将被没收并以环保方式处理和回收,相关损失由违法者自行承担。
九、零售被禁塑料袋将面临何种处罚?
答:处以10万至50万坦先令罚款或3个月以下监禁,或二者并罚。被查处的塑料袋将被没收并以环保方式处理和回收,相关损失由违法者自行承担。
附:GOVERNMENT NOTICE NO. 3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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